欧洲人养老不靠儿女
陈辑
在欧洲,很多退休者即使自己有房产,也愿意住在养老院里。据法国就业和互助部的一项调查报告显示,法国有47.5万老人住在养老院里,其中95%的人年龄超过65岁。
欧洲老年人的生活由社会保险体制负担。例如,法国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三十年代。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国家福利金的削减,法国政府已建立了一整套非常成熟的养老保障体制。对于法国的年轻人而言,他们为父母“养老”的方式就是纳税。换言之,他们并不直接赡养父母,而是通过纳税的形式,帮助政府和社会共同负担老人的晚年生活。
瑞士老人生活靠的是已经实行了50多年的全民养老保险制度。瑞士于1948年开始实行全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后逐渐发展成为以政府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体系,即政府负责的联邦养老和生命保险(AVS)、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储蓄。AVS由联邦政府负责,主要用于保证老人退休后能领取基本养老金和投保人发生意外事故身亡后其遗孀及未成年子女可领取基本生活费用。AVS是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强制性保险,所有瑞士国民都必须参加,工薪阶层人员的保费为其工资总额的8.4%,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此外,瑞士国民还可以参加商业性养老保险。目前,商业养老保险也成为瑞士的强制性保险,除独立就业者、工作合同期不满3个月的临时工和享受残疾保险的残疾人外,所有工薪人员都必须参加。一般情况下,AVS和商业保险相加,退休人员拿到的养老金能够达到退休前工资总额的60%左右,足以维持日常生活,而且往往身故后还能给子女留下大笔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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